人參古代還有許多別名和雅號,如:神草、王精、地精、土精、血參、人銜等。"百草之王"的稱號是從滿語中翻譯而來的,滿族人把人參稱作"奧爾厚達",意即百草之王。在清代,一株質量上乘的老山參,可以大大超過同等重量的黃金價格。今天仍然是這樣,經過加工的成品野山參,比同重的黃金價值更高,1公斤山參可值十幾萬美金。1支體形好重量在半斤以上的大山參,雖非價值連城,在當今世界上也是無價之寶。
清帝乾隆在《詠人參》中盛讚人參“一穗垂如天竺丹”。在中藥史上,人參地位極高。漢代,醫聖張仲景名著《傷寒論》用人參的方子達21個(全部處方才113方),明代大醫藥學家李時珍的父親李言聞還特撰《人參傳》以記其功。古代人對人參功效十分推崇,稱其“形狀如人,功參天地”,故名人參。《神農本草經》說人參:“補五臟,安精神......除邪氣,明目......益智。”民間譽為神草。日本人也用之為長壽要藥。近代人對人參的作用的認識是逐步深化得到承認的。連英國《大英百科全書》也曾武斷的對人參的功效加以否定:人參的作用是虛構的,至多是心理上的。直到人參的實驗研究相當深入的近50年,人參的作用才被科學所證實,才被世界公認而風靡全球。
元代以前,東北人參基本上還是自由採挖,自由買賣。遼代曾在甯江州(吉林扶餘縣石頭城子)設立過很大的人參集市。明代以後,明代以後,由於人參的身價日益提高,採挖和買賣都由統治者控制,由官府確定每年挖參人數,經過批准後,發給紅票和腰牌,方能進山採挖,但所挖必須首先供官府選用。當時勃海國人一直把人參作為對朝庭的貢品。
採挖人參是一種十分辛苦和異常艱險的工作。挖人參的人叫“刨夫”或叫“把頭”,他們結伴而行,攜帶乾糧,深入野獸出沒的深山老林,風餐露宿,辛苦備至,生死難卜。每當發現一株人參,須細細挖出,不能損傷一點根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