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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8/15)
資料來源:愛盲文教基金會
所屬地區:台灣
活動日期
至08/15/2002
文薈獎 用愛延續心世界
第五屆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報名簡章
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協辦單位—台灣日報、公共電視台、琉璃工房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愛盲文教基金會
活動內容
活動名稱:用愛延續心世界
文薈獎 —第五屆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主旨:每一個生命都迎向希望的窗,由於信任生命,一群無懼的折翼天使,用喜悅和溫暖交會的生命力量,透過文字和音符,延續你我心中的愛與感動。
一、徵文時間:2002年5月1日至2002年8月15日(郵戳為憑)
二、 比賽項目:
1.極短篇小說組:1000字以內
2.小品文組:200-1000字以內為限
3.新詩組:行數三十行以上
4.詞曲組:完整歌曲(含二分鐘以上詞、曲)
5.讀書心得組:1000字,任何種類書籍之閱讀心得
6.兒童話畫組:200-500字之內,童話短句、需配有畫作
7.心情故事組:1000字,生活札記、心情故事
三、參加對象:
1.身心障礙朋友(可參加1---7組)
2.社會大眾(僅可參加第7組)
四、創作方向:
除心情故事組需是照顧、陪伴身心障礙朋友相關之文學創作(例如:心靈世界、心路歷程………等)其他組別並無限制。
五、獎勵辦法:
1.極短篇小說組: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十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八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六萬元
2. 小品文組: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八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六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四萬元
3. 新詩組: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五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四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三萬元
4. 詞曲組: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四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三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二萬元
5. 兒童話畫組: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四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三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二萬元
6.讀書心得組: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五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四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三萬元
7.心情故事組:
第一名/一名 獨得獎金六萬元
第二名/一名 獨得獎金五萬元
第三名/一名 獨得獎金四萬元
8. 各類組前三名之得獎者除榮獲獎金外並獲琉璃獎座一座。
9. 得獎作品將擇期、擇稿刊播於各媒體。
※註:得獎者依法扣繳獎金百分之十的所得稅
六、頒獎儀式:擇於2002年10月17日(星期四) (註:時間為暫定,確認後另行通知)
七、評審辦法:
1.稿件收到後立即編號封籤,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2.評審過程皆由評審委員經開會討論及投票產生結果,若稿件不具相當水準,經評審委員三票以上同意則可考慮從缺。
3. 由評選委員召開評審會議決議之。
八、注意事項:
1.自民國2002年5月1日起開始收件。
2.應徵參賽作品必須未在任何報章雜誌等刊物及有聲出版品發表或出版者。
3.參賽者可同時參加不同類組,唯每類組限參賽一篇。
4.參賽者請向各單位索取活動報名表格,可自行影印或自製表格(內含參賽者真實姓名、筆名、聯絡地址、電話、參賽類別、參賽資格、殘障類別、殘障程度)並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殘障朋友請加附殘障手冊影印本。
5.參賽作品可使用稿紙或電腦列印並以中文撰寫清楚,稿件中除創作題目及內文外,禁止撰寫作者姓名或任何非相關之文字或圖形。
6.視障創作者可使用點字、錄音或電腦磁片方式投稿。
7.參加詞曲創作者需附卡帶內附簡單伴奏及演唱(卡帶內容不列入評分標準)。
8.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9.活動得獎名單訂於2002年10月12日星期六(暫訂)公佈於台灣日報,並將個別通知。
10.評審結果公佈後,如得獎者資格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有權追回獎金及獎牌。
11.來稿時請在信封外特別註明參賽類別,並一律以掛號郵寄:106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號2樓《愛盲文教基金會文薈獎徵選組收》。
12.獲選的作品其著作權歸創作者所有,但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建會具使用(或出版)一次之權力,並享再使用(或出版)之優先簽約權利。
13.本辦法若有未盡合宜之處得以隨時修訂並公布。
九、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協辦單位:台灣日報、公共電視台、琉璃工房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愛盲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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